提高侵权成本惩治知识产权失信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等38个部委日前联合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等在内的六大类行为将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并面临跨部门联合惩戒。根据备忘录要求,相关的严重失信情况不仅将记入征信系统,严重失信主体还将面临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不予受理;限制设立金融机构;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等共计33项联合惩戒措施。

  网民“21世纪”称,为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不仅理顺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以及相关法制体系,此次38个部委联合发布“备忘录”,采取联合惩戒的方式,将在法治之外建立更强大的震慑,大大强化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

  有网民认为,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知识产权的客体体现为智力创新成果,因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核心技术靠人才、靠企业创新得来,只有切实保护好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激发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奠定基础。

  网民“周婕”提出,应建立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方面,要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提高损害赔偿标准;另一方面,要完善快速确权、维权的方式手段,着力解决确权时间跨度长、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惩处执行难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创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网民“易继民”也认为,应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尝试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