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期待诚信建设提升公共治理含金量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另外,导游、教师、新闻媒体人士、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也要建立诚信档案。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涉及的诚信体系建设包括政务、商务、社会以及司法等领域,其中,政务诚信建设放在首位进行阐述。(《京华时报》 5月13日)
在公共治理序列中,诚信有着特定的地位。对于民众而言,“民无信不立”,普通民众的诚信对于社会在自组织层面上的合理有效运转具有积极意义;对处于公共治理主导地位的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来讲,诚信更是规章制度科学制定并合理执行的重要保障,更因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所处特殊地位,官风政风的质量对于社会风气具有明显的引领作用,这就使得基于公共利益的政务诚信建设,有了更加紧迫和重要的意义。北京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把政务诚信放在首位,并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对于增进官民互信、提升公共治理能力,应是有益的促进。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诚信”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不论普通民众还是公共部门都在呼唤诚信,而一些具有影响的公共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使民众与公共部门之间互相指责对方缺乏诚信,这显然不利于官民互信基石的打造。不管我们是否承认,诚信缺失在这个社会已然成为一种越来越引人注目的现象。从令人防不胜防的短信诈骗到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同欺诈,从官员档案造假到公共事件中并不鲜见的“官谣”,诚信缺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似乎已经司空见惯。当我们惕惕于不明短信背后的“天降馅饼”时,当普通民众习惯性质疑公关部门看似真诚的官方说明时,我们倏然发现诚信已成为一种稀缺社会资源。
诚信虽然稀缺,我们对诚信的态度却有些暧昧:要求别人诚信,自己则“见机行事”。这就流于庸常了。于是,在诚信上面我们陷入一种尴尬的“囚徒困境”。虽然最好的结局是自己诚信,他人亦诚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我们无法获知他人是否诚信,如果一方不诚信,诚信的一方则会因此遭受损失,为防止损失,不诚信成为必要选择。于是理想状态的双方都诚信沦为现实的都不诚信。很明显,当前社会诚信缺失,很大程度上由于诚信方面陷入了“囚徒困境”。对于科学合理的公共治理而言,消弭这种困境,自然需作为治理主导方的公共部门首先落实诚信,如此才能更好带动诚信之风在社会领域的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