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当今社会的价值引领

自古以来,诚信就被视为人们立足于社会的必备品质。孔子认为“民无信不立”,没有诚信的人没有资格参与社会生活,进而断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更是提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把诚信看作是“天道”,把遵守诚信看作做人的基本法则。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诚信是塑造高尚人格的道德要求,经过千百年的传承凝聚为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诚信在我国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价值引领与道德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将其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

  规范经济秩序的基本诉求。时至今日,诚信已经不仅仅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品质,它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基本范式。诚信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整合、财富分配等方面优势的润滑剂。根据经济理论,市场信息越准确、越充分,市场主体就越能敏锐地针对市场情况做出调整,从而提高经济效率。一旦相关信息被歪曲、遮蔽,市场交易就会遇到强大阻力,最终降低市场效率。我们已经进入了信用经济时代,信用体系帮助人们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障碍,随时随地都能够享受金融服务,从房贷、车贷、企业贷款到股票、债券和各类金融衍生品,信用经济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方式。不可否认,信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撑和人们生活的基本方式。诚信内嵌于现代经济秩序之中,成为开展经济生活的伦理前提。

  连接社会成员的重要纽带。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和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之间早已打破了传统社会亲缘关系的局限,原本互不相识的人们在公共空间中建立各种联系,并且产生深层的相互需要。大家基于利益共识和身份认同、为了实现共同的生活期待形成互利互惠的合作体系。现代政治哲学家们普遍认为,契约精神是公民合作的维系基础。契约精神的实质就是诚信,只有当人们恪守相互承诺时,合作体系才能得以延续。诚信无疑是连接社会成员的重要纽带。公民之间的诚信,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欺骗其他社会成员,或者以不道德的手段在社会生活中谋求利益。既然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合作者,因此大家就不能只扫自家门前雪,漠视自己对于其他社会成员的责任。当人们能够从社会合作中实现自我价值、达到生活预期时,他们才会愿意继续留在社会合作体系之内。如果只有少数人或者一部分人从社会生活中受益,就会出现人际的紧张和矛盾。就此而言,相互的关心和帮助不单是高尚的道德行为,更是公民身份的约定。社会转型中,由于财富、受教育程度、运气等方面的差异,社会群体逐渐显示多元化的特点。冲破社会群体间的藩篱,在不同群体之间搭建交往、沟通的桥梁,是健康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

  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支撑。诚信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道德力量。诚信社会的建立将为创新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伦理环境。在政府层面,落实诚信价值观要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围绕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必须兑现公共承诺,勇于承担责任。政府管理的合理性与公民认同程度具有密切关系,各级政府只有取信于民,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认同,其管理的合理性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在法律层面,司法诚信能够提高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促进法治精神的传播和培育。司法诚信意味着必须建立公正的法律体系,在执法过程中惩恶扬善,切实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唯有如此,才能加深社会成员对于法律的信任程度,促使人们形成法律自觉。在社会参与层面,诚信是社会生活的推进器。社会创新管理的要义在于鼓励公民在政府主导下积极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事务,发挥主体作用,因此,就必须建立大家对社会生活的信心。公民对于社会生活的信任度越高,参与的愿望就会更加强烈,参与的过程也更为通畅。另一方面,社会诚信能够减少社会生活的成本,降低社会生活的门槛。如果人们对社会生活心存疑虑,就会把精力和资源大量消耗在社会内部的矛盾之中,增加社会参与的压力和成本。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