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破产绝招不灵了信用卡银行成最大赢家

  多年来,挥霍无度的美国人把申请破产作为一种理财绝招。由于有破产法的保护,欠债的往往理直气壮。“大不了破产,十年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而银行信用卡公司碰到这种人只能自认倒霉。根据包括摩根大通和汇丰银行在内的“破产联盟”的数据显示,破产案使他们每年损失400亿美元。
  不过,随着美国新破产法的实施在即,这些人的破产绝招就要不灵了。
  美国新破产法将于2005年10月17日开始生效。不少美国的负债者正忙着赶在法律生效前申请破产、摆脱债务,破产保护律师门庭若市。自从今年4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新法案以来,申报破产的人数急剧增加。
  银行成为大赢家
  美国新的破产法使信用银行成为最大赢家。美国持有信用卡的人数大约占全国人口的70%。经过长达6年的争夺,摩根大通和汇丰等信用卡发行机构最终赢得了这场战役——美国国会立法限制消费者为了躲避债务而随意申请个人破产。 
  老的破产法比较宽松,负债者获准破产后可以轻松勾销自己的债务。根据新法案,破产人在申请破产时,经法院裁决为重整式破产者,须有计划偿还积欠的债务。那些在5年内可以还债6000元以上的负债者不得申请破产。新法生效后,破产者的债务支付计划的时间也将从过去的3年延长到5年。
  在过去30年中,美国每年的破产申请案从1978年的20万宗增加到2004年的160万宗。估计今年的申请者将达到180万。在破产者中,绝大多数是居民,而非企业。经济学家认为,美国的储蓄率急剧下降,而家庭债务则迅速增加,破产可能性大大增加。
  破产法的原意在于保护债务人,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过度的保护反而让一些债务人滥用信用卡,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刷卡,等到债台高筑,再申请破产,一走了之。
  弱势群体“另类”生路被断
  反对新破产法的人士认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大部分是在经济上的弱势群体,所谓“人在债中,身不由己”,破产可以为这些弱势者保留一条生路。
  前任总统克林顿在总统任期的最后一周,曾经否决了一个类似的新破产法案。他指出,这类法案给人民带来不公平的财务负担。
  根据哈佛大学最近的调查显示,美国有近半数的破产人,是由于疾病而无能力支付医药费的低收入者。根据美国政府的统计资料,信用卡欠账不能还款而走上破产路的,主要有三种人。一是疾病缠身者,美国医疗费用和药价位居世界前茅,一旦生了病(尤其没有医疗保险),最后只能走上欠债之途;二是失业者,许多人失去工作后靠刷卡维生;其三是离婚者,尤其是男性,男人离婚的典型结果是——孩子归太太,房子归律师,自己除了一身债务外一无所有。因此,宣告破产无疑是他们的另一条生路。
  华人也玩“破产”
  大多数在美华人不喜欢破产,可能爱面子的华人把破产视同于社会生命的死亡。其实,一旦宣布破产,所有无担保债务一概不用偿还。8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一般信用报告的记录期为8年)。
  所以,也有华人打上了破产发财的主意。日前,66岁的黄灿(音)和33岁的儿子黄欢(音)、34岁的女儿黄丽娜(音)因企图利用破产赖账被新泽西检察官起诉。3人从1998年开始向多家公司申请信用卡,月月赊账,建立了良好信用,逐渐提高了信用额度。然后,3人利用消费、提现等方式,积累了几十万美元欠款;随后申请破产,打算勾销债务,黄灿企图勾销35.3万美元,其女儿申请勾销12.55万美元。
  类似于医疗保险中的“合付”机制可以有效减少无病看医生的现象,新破产法让破产者背负部分债务可有效减少“不必要”的破产案。
  据美国破产研究所估计,新法实施后,每年将有3万到21万人失去“赖账”资格,占美国年平均破产总人数的3.5%到20%。    来源:《青年参考》  信用中国  编辑:王运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