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考验银行业成长

在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商务部批准的商业保理试点后,商业保理这一沉寂多年的企业融资形式逐渐开始为各行业所认识。近日,首届天津滨海新区商业保理高峰论坛举行,包括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中小企业等一百多家机构参加,挖掘商业保理增长新机遇。

  商机涌现

  随着全球经济进入结构性过剩的时代,短缺经济已被过剩经济所取代,买方市场形成。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赊销结算方式日渐盛行,为保理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据盈信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浩添介绍,目前70%以上的国内贸易要采用赊销模式,同样,国际贸易中只有不足20%交易是采用信用证方式。

  2000年以后,中国保理业务实现了高速发展,国际和国内业务总量从2000年的1.12亿美元,至2009年跃升为962.39亿美元。2010年保理总金额达到1545.5亿欧元。梁浩添遗憾地说道:“保理业在过去的十年中发展速度相当快,但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却来自于银行,而非商业保理公司。”据了解,目前国内商业保理机构仅有四五十家,其中大部分注册在天津。与商业保理缓慢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从2008年底的不足500家发展到今年上半年的5200多家,仅用了不到四年。

  不过,在企业信用风险上升、融资困境加重的情况下,保理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2012科法斯中国企业信用风险报告》显示,62.8%的受访企业认为当前企业财务困难是买家拖欠货款的主要原因,而导致财务困难的原因主要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有限的融资渠道,有限的融资渠道使更多企业开始寻找新的融资渠道——保理进行融资。同时,为了规避信用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包括保理在内的综合风险管理工具。2011年17.2%的受访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中包含“保理”,2009年这一比例为11.4%。

  同时,真正促使商业保理迎来春天的利好消息是商务部将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列为商业保理试点,另据业内消息人士透露,“商务部外资司和市场秩序司近日召开了商业保理试点评审会首次会议。各部委、津沪商务委领导和行业专家就两地试点方案提出了非常有利于保理行业发展的重要意见。”在制约长期发展的政策空白填补后,商业保理将迎来一波发展浪潮。

  参与论坛的各金融行业也表现出对商业保理的浓厚兴趣。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富旺对记者表示,保理与担保都是从事中小企业融资,希望能够挖掘担保融资领域合作的机遇。天津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杨海田则在论坛上表示,融资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便是质量非常好的应收账款。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与商业保理的合作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以应收租金的保理业务为例,首先保理业务大多以3个月应收账款为对象,但不少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却按年收取租金,时限不匹配。其次,相对于贸易中的应收款,应收租金通常金额较大。另外,所面临的费用成本也很高。
信用风险攀升

  对于商业保理来说,尽管赊销贸易增加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背后的风险却不容忽视。在论坛上,风险也是被频频提及的话题。春天国际保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告诉记者,由于上半年实体经济下行,导致企业出现利润下滑、应收账款质量下降甚至严重逾期等不利因素,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业务方面愈加谨慎。

  同样,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险室负责人李庆田在论坛上介绍,今年以来公司信用险出险数量明显增加,报案量比去年同期增加60%。“我们今年对于光伏产业、钢贸出口企业的保险投保都已经暂停。”鑫银国际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锡军认为,与其他行业相比,保理面对的风险更高,因此一些注册资本较低的企业很容易被拖垮。

  为了应对信用风险上升的局面,不少保理公司采用了一些防御性措施。例如,上述业务经理便告诉记者,对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钢贸、水泥等风险高发行业将会尽量避免,而一些抗周期性的行业如医药、消费等相关行业更受偏爱。而天津渤海保理董事长张涛则建议:“要做熟悉的行业,不要大而全,尤其是在公司起步阶段,最好是从对于股东、管理层比较熟悉的行业入手。”

  在扩大内需的政策推动下,国内贸易越来越多地成为保理业务的对象,商务部也力推内贸险,鼓励企业运用信用保险的手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今年七月份商务部发文表示,将继续推行内贸信用保险补助项目,给予投保企业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50%的基本保费补助。不过,由于信用风险上升、承保意愿不足、费率过高等因素,内贸险依然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

  业内人士渴望更多低成本主动型的风险防范措施。一位有着多年国际贸易从业经验的人士向记者说道:“保理商若不能掌握买家的信用状况,行业发展难题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保理业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是因为银行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个人系统中查询买家的信用并共享信息,但目前商业保理还不能加入这一系统。”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郭志明在论坛上呼吁,各方应该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保理行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除了信用风险,保理行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法律和制度困境。例如,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目前支持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但由于《物权法》对应收账款转让并无相关规定,因此登记能否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以及能否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产生优先受偿权,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保理业。

  对于商业保理来说,尽管赊销贸易增加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背后的风险却不容忽视。在论坛上,风险也是被频频提及的话题。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