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境外投资合规经营需信用体系建设

每经网9月27日讯 每经记者胡健实习生杨瑞发自北京

9月26日,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在“冲突管理与合规经营”研讨会上指出:“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要具有一种威慑力,成为悬在企业头顶的一把宝剑,保障境外企业的合规经营。”

今年以来,根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全球查出的70个案件中,23个案件涉及中国,占33%。石油、天然气、制药、生物工程等行业的中国企业更是成为重中之重。中国企业正面临合规治理的严峻挑战。

陈全生表示,经济危机爆发后,全球化所带来的问题日益暴露,当英美等国迅速出台相应政策,通过冲突管理与合规经营加以积极应对时,我国企业却大都不知所措,在企业管理与合规经营等方面理论匮乏,而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完善。

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近年来在海外,尤其是在国外高冲突地区的投资安全堪忧,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也接连不断。2011年,中电投出巨资在缅甸修水电站,已开工突然被叫停;2012年1月,中国中水电集团苏丹公路项目组遭袭击,20余中国工人下落不明;几天之后,25名中国工人在埃及被一伙埃及当地人扣押……

此前,为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更好的适应实施“走出去”战略面临的新形势,商务部、中央外宣办等7部委曾联合发布《中国境外企业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指出,境外企业要积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而其本源即诚信,企业要恪守诚信经营,要把诚信融入企业精神和行为的规范中。

对此,陈建言,企业的冲突管理和合规经营需要市场经济国家建立起市场征信体制。而这一诚信体制的建设也不应只是维持在教育培训方面,而更应形成一种合约机制。“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要具有一种威慑力,成为悬在企业头顶的一把宝剑,成为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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