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放松基金申报数量限制

 中国证监会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证监会实施了多通道审核制度,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QDII基金、创新基金以及3只普通境内基金。

 这位负责人说,放松对基金产品申报数量的限制,一方面为现在实行的多通道审核制度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将来实行基金产品注册制度预留空间。

 自2010年实施多通道审核制度以来,基金产品募集逐渐体现出数量多、节奏快、创新多等特点,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盲目追求新基金募集数量和规模,对持有人利益保护重视不够等。为解决这些问题,证监会考虑引入发起式基金,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股东资金及高管人员、基金经理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且设置锁定期的基金,降低其合同生效备案条件,鼓励这种引入内在约束机制的基金发展,促进基金公司股东、基金公司以及管理层与基金持有人利益保持一致,更好体现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决定》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