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信用评级

  高科技企业信用评级  

 一、高科技企业的内涵与外延
  
  高科技企业,亦称高新技术企业,指从事技术领域产品研究开发、试验、生产、推广、应用的经营企业。高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度高,技术含量大,具有高投入、高效益、高风险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高科技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领域属于高技术领域。当代高技术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技术空间技术等领域。我国立足当前和未来科技经济发展并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规定高新技术产业的范围是: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2、符合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特别是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总体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3、按照《科技进步法》规定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技术创新机制,符合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综合配套改革要求。
  
  4、人员结构方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5、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合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二、高科技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
   
  对高科技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须依据一整套评级制度。其中评级指标体系是整个评级制度的核心, 直接关系到资信评级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影响资信评级活动的质量。而要设计系统严密、科学客观的指标体系, 首先要制定一套设计指标体系的原则和依据。一般而言, 资信评级指标体系的设置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 科学性原则。按照项目实际情况, 认真调查研究, 选取的指标要符合实际情况,使得评估指标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
  
  (2) 可比性原则。设计的指标要注意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的历史动态可比及指标在空间范围内的可比性, 注意各种核算的联系和统一的原则, 从而有助于资源的共享, 有助于我们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比较。
  
  (3) 可操作性原则。设计与选择指标, 既要遵从研究的目的和需要, 也要照顾客观条件的可能性。
  
  (4) 可扩充性。评估指标体系不仅要有数量上的变化, 而且还要有指标内容上的变化, 用户可根据不同的要求和自身的特点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增加和删除。
  
  (5) 系统简明性。在获取项目信息尽量充分的前提下, 所选指标数目应尽可能少, 指标的分类应逻辑清晰, 各指标之间不应有强相关性, 以防止指标信息重叠混乱。

三、高科技企业信用评价必须注意的几点
  
  高科技企业是企业群体的特殊组成部分,因而其信用评价体系可以从企业评价体系演绎而得。但与其他企业相比,高科技企业具有明显的特点。第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或技术是刚出现的新新事物,市场认可度较差,市场需求不确定性高;第二,高科技企业一般规模较少,机构简明,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窄,决策效率高;但是企业对创业者和重要管理人员依赖性大,他们的存在与意志从根本上讲决定企业的生存;第三,高科技企业大多处于初创阶段和成长阶段,经营成本低,经营效率高,成长速度快;第四,高科技企业大多处于当前急需或关系以后整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行业,国家扶持力度大,进入壁垒较高,企业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收益。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评价难度大,通常要涉及许多相关因素,而这些因素又构成一个多层面的复杂指标体系,既包括许多财务分析指标,也涉及到若干非财务分析指标。由于高科技企业发展的特殊性和信用评价的复杂性,仅仅用财务指标来反映高科技企业的信用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因此,在设计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时,不仅要高度重视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报酬率、财务结构等财务分析指标,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成长性、创新性、行业情况以及企业过往的信用情况等非财务分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