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呼吁引入更多中介机构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对于如何解决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参与者偏少问题,有业内人士建议,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合格发起人范围、合格投资者范围以及基础资产发行范围,鼓励中介机构参与,完善整个信用评级体系。

“比如鼓励中小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扩大合格投资者范围,允许保险公司及社保基金等机构甚至一定范围的个人投资者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南方某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还应扩大证券化基础资产品种,比如银行信用卡债权以及汽车贷款等。”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内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影响投资者对相关产品的评价,如果中介机构进入,有助于改善该问题。

上海某上市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指出,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一种结构性信用产品,在结构上和法律上均较为复杂,并且对信用风险极为敏感,如果没有完全客观的信用评级体系,这将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价作用大打折扣。若有市场中介机构参与,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进而增加产品的流动性。

据了解,开展该业务的券商大多与银行合作,采用大公国际等单一评级机构设定的项目评级,但缺乏对该市场严谨的评级体系,导致市场参与者难以充分掌握产品的信息。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黄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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