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道德建设将步入金融监管顶层设计
刘明康表示,要加强顶层设计,营造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良好的监管环境。他从银行业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良性互动、银行业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互促进、切实推动转变发展方式、银行业发展需要公共政策提供基础性支撑等四个方面来论述营造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良好的监管环境。
在日前举办的“2011年陆家嘴(600663)金融论坛”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提到,“加强顶层设计,营造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良好的监管环境”,与此同时,5月21日在天津南开大学召开的“未来五年全球金融格局:变革与趋势”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也提出了应对金融道德风险的几项制度设计。
在陆家嘴论坛上,刘明康在致辞中表示,要加强顶层设计,营造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良好的监管环境。他说“经济兴则金融兴,政策好则百业健”。他从银行业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良性互动、银行业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互促进、切实推动转变发展方式、银行业发展需要公共政策提供基础性支撑等四个方面来论述营造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良好的监管环境。
刘明康强调,银行业发展需要公共政策提供基础性支撑。首先,公共政策要有利于促进经济与金融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土地财政和外资依赖仍然突出。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巨大的。对此,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地方财税体系,同时增强地方财政透明度和直接融资的机制建设,结束令出法不随,上行下不效和欲效不能的问题。
刘明康说,要防范国际投机资本“大进大出”可能造成的负面冲击。一些国家已经采用无息准备金要求,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征收国外投资所得税或金融交易税,这些方法和手段对我国都是很好的借鉴和启示。而且,要加快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专门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降低各行各业的道德风险,依法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现代化国家。其实,信用文化是最重要的文化建设内涵之一,需要远见,需要系统性的建设。
而在推动信用建设、降低道德风险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则在南开大学介绍了全球金融危机所暴露的一种金融风险——金融道德风险。
“金融道德风险是由于权利与责任失衡、利益与风险失衡、收益与损失失衡、激励与惩罚失衡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是由于这四个失衡,对人们心理和行为所产生一种扭曲和负面的激励与引导。”王兆星说。
金融道德风险的危害则是:鼓励了冒险和投机,鼓励了金融的相关利益者追逐短期的利益,而牺牲存款人、纳税人的利益,牺牲金融机构长远的安全可持续发展;促使金融机构降低贷款标准,放弃其审慎的原则,形成高杠杆的融资,形成过度的证券化,形成过度的金融创新,形成严重的金融泡沫;弱化了股东、债权人、存款人、担保人、保险人及金融高管等利益相关者对金融机构制约和监督,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操纵与控制;导致了市场约束的削弱和外部监管的失效;损害了审慎稳健经营、安全第一、存款人第一的银行良好文化。
对此,王兆星提出十个“制度设计”:要建立和完善具有强而有力的内部制约、内部制衡的公司治理制度,使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真正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保证银行安全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有效;要在科学的公司治理制度之下,建立、完善权利和责任平衡、利益和风险平衡,收益和损失平衡,特别是与银行未来可持续发展相联系、相平衡的薪酬激励制度;要科学地设计和建立使所有金融机构利益相关者形成利益共享、损失共担的股权、债权制度;要科学设计和建立有限补偿的存款保险和债务担保制度;要建立更加严格、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要设计、建立和完善独立客观的外部审计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要设计和实施更加严格、审慎,并能够进行有效的提前干预的金融监管制度;对超大、超复杂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行特别的监管制度;对有问题金融机构的接管、出售及破产清算,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对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相关责任者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
王兆星说:“这十项制度设计是下一步有效制止金融道德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实现金融监管改革目标非常重要的制度因素。希望通过这些制度,更有效地限制和防范金融道德风险,同时使监管制度、监管标准、监管理念得到更好贯彻,共同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线。”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