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级债危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美国次级债危机反映了美国国内放贷市场的一系列问题,并对其国内市场以及全球市场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回顾了美国次级债危机产生的背景和渊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该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另外,鉴于美国此次的次级债危机,本文也总结了其对中国金融市场未来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 次级债危机 信贷 启示
  一、美国次级债危机的背景和渊源
  1.次级债危机背景
  次级债危机是指银行向信用分数较低、收入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人提供房贷。前几年,美国楼市火热的时候,大部分按揭公司或银行为扩张业务,介入次级房贷业务,而银行便从中获取更大的利率收益。由于近几年美国楼市形势不佳、利率不断升高,也为次级房贷借款人按时还款造成了困难,次级房贷大比例地转化为坏账。2007年3月13日全美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濒临破产, 4月2日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地产业低迷时期最大的一宗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案。 6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旗下两只基金,传出因涉足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出现亏损的消息。8月7日 美国第十大贷款公司American Home Mortgage Investment申请破产保护。从去年11月起,全美起码有80多家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宣布停业,其中十余家已经宣布破产。8月9日法国巴黎银行宣布暂停旗下三只涉足美国房贷业务的基金的交易。 8月9日~8月13日为了防止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危机引发严重的金融市场动荡,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澳大利亚央行等向市场注入资金。 次级债危机的渊源
  美国次级债危机的根源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该市场的兴起有着长久的渊源。1980年《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Depository Institutions Deregulation and Monetary Control Act)取消了之前美联储所规定的利率上限。1982年公布的《可选择按揭贷款交易平价法案》(Alternative Mortgage Transactions Parity Act of 1982)正式允许适用允许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和大额尾付金贷款(Balloon Loan)。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限制了有限合伙的减税优惠,大大削弱了合伙企业通过产生账面亏损为其投资者进行税收抵扣的能力,并取消了房地产的加速折旧记账方式,放松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准入标准,从而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仅可以拥有房地产,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经营管理房地产。这几部法案共同为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理想的法律平台。九零年代后,美国借由“新经济”的名义创造了其资本市场十年的辉煌。但好景不长,2000年,纳斯达克的新技术股市泡沫破裂,随后道琼斯只说和标准普尔等主流市场的泡沫也随之破裂。在这样的危急情况下,美联储迅速将基准利率降至1%,此举造成的后果是将资本焦点从股票市场转移到了房地产市场上,也就造成了次级贷款的普遍发放。2000年美国拥有独立住房的居民仅仅占到了其总人口的一半左右。而早期的房屋抵押贷款主要是向信誉良好的居民发放的,虽然拥有良好信誉的居民占到了人口的带多数,但是其中有买房意愿的人数毕竟有限。为了吸引更多的潜在的贷款客户,以进一步推动房价的持续上涨,自2004年后美国金融机构便不约而同地开始大量发放次级贷款。相比于2003年底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共3000亿美元的总额,在2006年其数值已经大步迈向了2万亿美元。而在2006年的统计中,采用次贷购房的用户高达总新增购房人数的40%,同时,拥有独立住房的居民也升至64%。
  “9.11”事件之后,美元利率开始逐渐地下降,开始让美元的可靠性受到了威胁,其主要表现之一便是其对欧元汇率的明显下滑。相比之下,自2005年开始,欧洲与日本经济开始有了较为显着的复苏趋势,连带而起的便是其货币相对美元的升值趋势。这便让美国倍添压力,为了维持住美元的强势货币地位,美国从2004年6月开始便对美元利率进行约20次的加息。加息固然能保持美元的坚挺,但是同时对美国国内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在2005年美联储第11次加息后,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波动,直接表现为房价上涨显着放缓,新房开工率下降,以及代售房屋的比重直线上升。而次级债问题的产生便是在这个时候,由于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多数次级贷款负债人失去还本付息能力,从而进一步地令放贷金融机构由于无法收回贷款而面临资金问题,由此被迫倒闭或处于倒闭边缘。 次级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总结
  从客观来看,美国次级房地产抵押贷款制度是此次次级债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主要分为最优贷款市场(Prime Market)、“ALTA”贷款市场和次级贷款市场(Subprime Market)三个层次。次级贷款市场面向信用分数低于620分的借款人,无需提供任何偿还能力证明,往往采用“先低后高”的还款方式,主要实行首付低于15%或月供超过收入55%的浮动利率按揭贷款。这就说明, 美国次级贷款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房价持续上涨, 凭借抵押物剩余价值大于贷款本息规避市场风险, 并不依赖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保障市场存续。正因如此,随着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房价不断攀升,次级贷款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全美抵押贷款规模约10万亿美元,而次级抵押贷款就达1.5万亿美元左右,已经具备了形成危机的制度基础和物质条件。
  除了客观的制度隐患之外,美国银行在次级债中屡次降低房贷标准是其主观策略上的最大错误。2001年1月3日在美国经济初显衰退现象时,美联储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下调为6%。此后,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最终在2003年6月将联邦基金利率降低到1%。在住房贷款市场上,放松的银根导致抵押贷款利率的持续下降。30年固定抵押贷款利率从2000 年底的8.1%下降为2003年的5.8%;1年可调息抵押贷款利率从2001年底7.0%下降到2003 年的3.8%。
  另外,部分的房贷标准借由金融创新的形式被间接降低了。这主要是由于宽松的金融环境为可调息抵押贷款、只付利息贷款等多种高风险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一些贷款企收甚至推出零首付,零文件的贷款方式,贷款人甚至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2004年底,可调息抵押贷款和只付利息贷款之和覆盖了近2/3的贷款总量,超过了以往固定利率抵押贷款的主体地位。2006年新增次级抵押贷款中,90%左右是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中三分之二左右为2+28 混合利率产品,即偿还期限30年,头两年以明显低于市场利率的固定利率计息,第三年利率开始浮动,并采用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的形式。这意味着几年后借款者的还款压力会骤然上升。
  二、美国次级债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1.对宏观调控必须采取强硬措施
  美国监管机构受到的最大指责是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手段预防此次危机的发生,早在2003年底,监管机构就已经注意到了住房抵押贷款审核条件的过于宽松,但直到2005年12月,监管机构才提出要制定有关“指引”来控制不负责任的放贷,2006年9月这个“指引”才最终完成,而直到2007年3月监管机构才同意将这个“指引”延伸到次级债的监管。即使这个“指引”能及时完成,也对金融机构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银监会和央行等都明确表达了对房贷等信贷风险的警示,要求商业银行提高房贷首付比例。虽然今后的紧缩措施和成效尚难以预见和判断,但至少当前中国对资产价格过快增长所采取的强势态度要比美国当局的暧昧态度更值得肯定。一是,连续提升利率遏制资产泡沫。二是,通过放大汇率浮动空间控制资产价格泡沫的积累。 注意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 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监管, 防止风险贷款产生。
  对消费信贷操作风险的管理必须是在银行整体操作风险管理完整的大框架下进行的, 然后才是根据消费信贷的特点, 考虑在消费信贷上操作风险管理要点, 而不能孤立的从消费信贷这个单一的业务条线来思考;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完善个人信贷法律;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从法律上保障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利益。
  具体来说,应当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改变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 以及银行和客户间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状况, 减少各种恶意欺诈行为, 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 完善个人信贷法律, 加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 从法律上保障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利益; 规范抵押贷款放贷市场, 防止恶性竞争导致抵押贷款质量下降。 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分散市场风险
  目前, 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还没有实现资产证券化,所有按揭贷款都存放在商业银行, 也意味着所有风险都集中于商业银行。一旦银行遭遇风险, 将对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产业带来致命打击。对此, 我国应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避免所有风险都集中在商业银行。以证券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能够推动金融机构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 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 帮助金融机构突破资本的瓶颈, 分离存贷款业务, 使其可以凭借较少的资本控制大量的盈利性资产, 从而推动专业化贷款公司的诞生。当然, 在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管, 注意规避由此产生的风险。 对金融创新应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金融创新的其中一个结果便是金融衍生产品,它能分散风险,却不能消灭风险,在分散单一机构风险的同时也把局部风险裂变成全局性风险,把个别市场风险演化成系统性风险。所以,虽然单一机构风险可能得以分散,但是在整个金融系统内部风险还依旧存在。次级债在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同时,也把按揭风险向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领域扩散。当银行成功将现有次级贷款风险分散后,它会主动寻求更多次级贷款风险,其结果只能是金融系统总体风险不断增加。当总体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市场会自发拒绝局部风险的扩散。在次级债危机发生后,某些美国投资银行发行的股权收购债券认购倍数极低,这些银行将不得不自己购买这些债券。
  [1]王静林琦:从美国次级债危机看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财经科学》. 2008(2)
  Economist: “Tax Reform: Overhauling the old jalopy”, Economist, Aug. 4th, 2007, p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