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培训会召开

    近期,2010年全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暨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培训会在昆明市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局领导,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培训中心、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医药报社等单位领导,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分管局长,经营处、安监处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到会并讲话,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8家单位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对2010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各省(区、市)局认真按照“严格准入、科学监管、依法查处、辖区责任”的要求,稳步、扎实、创新、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药品安全规范化、科学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二是规范药品经营许可工作,严格审批和建立退出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推进力度;四是加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和发布工作;五是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六是扎实推进新版GMP;七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

    其间,吴浈副局长还与会议代表实地考察了昆明市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吴浈副局长对云南省推进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基本药物全品种实行电子监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不移,认真部署,有力有序地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医改工作目前处于关键时期,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是当前药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监管部门必须把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作为监管重要手段的电子监管工作就只能向前,不能退后,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二要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11年3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基本药物307个品种所涉及到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2011年4月1日以后,凡是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以及未使用电子监管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

    三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各省(区、市)要加强对企业入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培养和锻炼一支技术保障队伍,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