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体系
 
 
 
          通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现阶段已经进入到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培育与完善要素市场的新阶段。2006年商务部编制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到2010年,我国将建成法制健全、体制完善、发展协调、秩序规范、结构合理、方式先进、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增强流通对拉动消费、引导生产、扩大就业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作用。

  回顾与总结30年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的历程,可以看到,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已经取得重要的成就,但在市场体系发育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

  第一,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尤其是要加快要素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破除生产要素市场的二元结构,破除要素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品种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各个市场主体、客体、载体以及其支持体系健康、稳定、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第二,重视市场竞争主体秩序、交易秩序、法制秩序和道德秩序建设,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重构和引导各种利益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由宏观、微观经济运行秩序、财税及金融市场秩序、商品和要素市场秩序、社会信用秩序、投融资秩序以及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体经济行为秩序等各个子系统构成,一方面需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打破市场分割和行政垄断,让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来自发形成;另一方面,需要规范政府职能,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构建各层级市场的反垄断与监管体系。

  第三,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经济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信息与信用共享平台体系,规范发展民间与公共信用机构服务中介,实现信用服务社会化与市场化。

文章来源:湖南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