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舒口服液”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被查

“百味舒口服液”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被查
2010-05-19 09:05:43 文章来源: 食品安全投诉中心
  日前,福建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112起。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福建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强对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刊登的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以及时发现违法广告
  据统计,厦门市工商局通过监测共发现涉嫌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0条次,其中严重违法广告7条次。
  泉州市工商局充分利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制定并落实广告监测工作规范,监测出12件涉嫌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执法人员发现一般违法广告,立即通知其发布媒体及时更改;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及时责令其发布媒体停止刊登,并对其作相应处罚。
  福建工商机关还积极加强案件查处工作,通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
  福鼎市工商局查处了该市广播电视台刊播的“百味舒口服液”、“喜来乐胶囊”等违法食品、保健食品电视广告,责令发布单位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处以罚款。
  建阳市工商局查处建阳市杨祖大药房发布的“鹿腺酶”、“美国男帝”、“生力康胶囊”等违法保健食品电视广告,责令发布单位进行更正。
  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没收含违法宣传内容的“天天清”保健茶印刷品广告100多份。
  漳州市工商机关在办案中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保健食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守法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同时,福建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及检查大队的力量,严格监督辖区内经销保健食品的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的广告发布行为,对户外广告牌、店堂招牌、印刷品等形式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拉网式清查。福州市工商局在整治行动中注重查主体资格、查功能宣传、查包装标志、查产品质量,全面细致地排查违法广告
  漳州市龙文区工商局及时整理辖区内保健食品经销单位的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发给执法办案单位,加强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
  各地工商机关还通过与卫生、药监等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广告联合检查,有效遏制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违法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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