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公布2010年第一期典型违法广告

河南省工商局公布2010年第一期典型违法广告
2010-04-01 07:55:32 文章来源: 大河报
  近期,河南省工商局对省会主要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发现,部分广告发布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现象,现将典型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1、“香港圣大保罗”保健用品广告广告称:“圣大保罗胶囊被审定为世界率先终极解决男性器官短小的尖端产品,服用9盒后重返年轻态,持续服用三周即可停用;男性器官短小、阳痿、早泄等功能性障碍全面消除,不再复发”。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2、“鹿腺肽”保健品广告广告称:“纯生物,没有副作用,效果涵盖了男性保健所有方面,见效快,持续时间长”。
  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3、“勃兰特胶囊”保健品广告广告称:“不管问题有多重,只需服用2周期;1盒无效,全额退款”。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4、“中科动力裤”保健用品广告广告称:“阴囊潮湿当天见效;尿频尿急三天大好;便秘痔疮症状一起消”。夸大产品功效,使用患者作效果证明,误导消费者。
  5、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妇科、省军区医院妇科、男科,违反禁止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
  6、“中国寿孔枕”保健用品广告广告称:“最适合人类的枕头,祛病养生”。该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并使用患者作效果证明,误导消费者。
  7、“老三届降压表”保健用品广告广告称:“30天稳血压,60天不易反弹;降压疗效持续十年以上”。夸大功能范围,误导消费者。
  8、“步多健能量走毯”保健用品广告广告称:“具有治病、防病、养生三大功能,能起到降血压、降血糖的作用”。夸大产品功能,并使用患者作效果证明,误导消费者。
  9、“定眩丸”药品广告广告称:“该产品是目前市场上唯一专治多种眩晕的良药;在清除眩晕的同时,对人体的肝、肾、心、脾、肺进行全面调理;一般患者服用一个疗程即可获得满意疗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10、“蜂胶糖脂舒”保健品广告广告称蜂胶糖脂舒是“聚集国内外顶尖专家的糖尿病课题攻关五年心血结晶,糖脂同降,全面控制高血糖”。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11、“吸脂膳”保健品广告,该广告夸大功能范围,保健品宣传治疗作用、效果,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
  12、“十三味解郁胶囊”药品广告广告称:“服用7-15天明显见效,2-3个疗程肝脏回复正常;十天无效,全额退款”。并利用患者作疗效证明,误导消费者。
  13、“西芹降压素”药品广告广告称:“服用当天其它降压药即可停用,服用10-30天患者血压正常,2个疗程达到无病状态”。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误导消费者。
  14、“眼宜生”药品广告广告称:“无论眼疾病史多长,病情多重,只要不是完全失明,均能快速见效;不手术不吃药,洗洗就好;纯中药制剂,无副作用”。并利用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误导消费者。
  15、“馈养丹”牌能安均宁胶囊药品广告广告称:“再重的肠胃不适也能解决,服用30分钟,有明显不痛的感觉;服用一个疗程胃肠粘液功能明显增强;服用2-3个疗程胃肠粘膜得到再生,免疫机能增强,杜绝胃肠疾病复发”。并利用患者作疗效证明,误导消费者。
  16、“浪漫香榭丽”化妆品广告广告称:“该产品获得‘河南省消费者放心品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百万质量承保’等荣誉;7天色斑边缘变浅;15天色斑明显淡化;1个月色斑全部消失”。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并利用消费者作效果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上述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现予以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保健品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辨明广告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河南省工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利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效的保健品广告;宣传有效率,保证功效的药品广告;夸大诊疗效果,保证治愈的医疗服务广告等严重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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