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第三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第三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通知
2009-12-17 07:36:23 文章来源: 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我局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报刊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009年7月-2009年9月)情况及我局开展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009年7月-2009年9月)的监测情况进行了汇总,发布公告
  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期公告汇总中涉及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重点监测,按照《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工作通知》(粤食药监通〔2008〕122号)的规定,对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对发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并跟踪了解查处情况;对于上述违法发布广告医疗器械产品,应通过宣传专栏、公告等形式及时提示消费者谨慎购买。
  附件:广东省2009年第三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doc

广东省2009年第三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名单

序号
医疗器械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
广告批准文号
违法原因
处理结果
汇总
1
远红外疼痛治疗贴
未标示
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未标示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发违法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2
2
华盛治疗仪
未标示
郑州华盛医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未标示
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发违法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
3
日本自然眠
未标示
无标示
未标示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发违法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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