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虚假
广告整治力度,近日,安徽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依法向3家药品生产企业发出暂停
销售通知书。暂停
销售太极
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
有限公司生产
销售的“楂曲平胃合剂”(国药准字Z50020199号)、长春经开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
销售的“益气养心片”(国药准字B20040011号)、甘肃河西
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销售的“首乌丸”(国药准字Z62020206号)三种药品。自2009年12月14日起,上述3种药品被责令下架,暂停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
销售。
上述企业
广告宣传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安徽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曾责令上述三家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药品
广告,但其仍拒不改正。安徽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要求各级
食品药品监管
机构加强对所涉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仍在
销售上述药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并责令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原
广告发布媒体上刊登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