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虚假违法广告清单(三)

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虚假违法广告清单(三)
2009-12-08 08:36:06 文章来源: 千龙企业频道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度处罚虚假违法广告清单(三)
  想胖颗粒食品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宣传治疗作用。责令停止发布,罚款2000元。
  百益软胶囊食品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宣传治疗作用。责令停止发布,罚款26600元。
  中科牌唐安胶囊保健食品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宣传治疗作用,并欺骗误导消费者。责令停止发布,罚款5000元。
  苏州同济医院医疗服务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健康与您同行大型专家会诊活动”医疗广告。责令停止发布,罚款5000元。
  德国博格金蟋消字类产品消字类产品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责令停止发布,罚款4000元。
  联邦保士食品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并宣称有治疗作用。责令停止发布,罚款8200元。
  国际精品批发城房地产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宣传投资回报,净利增值等内容。责令停止发布,罚款10000元。
  “星城铭座”楼盘房地产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违规宣传。责令停止发布,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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