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曝光18宗严重违法广告

粤曝光18宗严重违法广告
2009-08-03 11:36:55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1日电(记者陈冀)广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向社会曝光了18宗严重违法广告,并将统一进行查处,并表示,将对此次公告的违法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对继续发布的,发现一宗坚决查处一宗。
  这18宗严重违法广告涉及食品(含保健食品)和药品两大类,食品类包括: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宝”特殊营养食品广告、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强生源”特殊营养食品广告、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双歧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西安创新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苦乐宁胶囊”(糖尿病口服疫苗)保健食品广告、湖北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谓长金”保健食品广告、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工程有限公司“双参多宝牌强力胶囊”(金虫草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北京岐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补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武汉金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奥旨畅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北京长城生物产业有限公司“阿法林福根”保健食品广告等。
  药品类违法广告包括: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千结肝宁片”非处方药品广告、西藏自治区藏药厂“金诃七十味”处方药品广告、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雪山胃宝丸”非处方药品广告、辽宁新世纪制药有限公司“通脉强肾酒”非处方药品广告、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刚好复方青蒿喷雾剂”非处方药品广告、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耳通三宝”药品广告、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益身灵丸”药品广告、本溪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苦客安”(腰腿痛丸)药品广告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白云山定通敏可清鼻炎组合”药品广告等。
  据介绍,此次曝光的广告涉及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广东工商系统上半年共查处广告案件1161宗。今年第二季度,该省工商系统广告监测结果显示,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普通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率为15.65%,比第一季度19.81%的广告违法率下降了4.16个百分点。但是,报纸广告违法率达27.11%,在被监测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最高,并高出该省平均广告违法率11.46个百分点,该省有10个地级市广告违法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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