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中国缘何支持加强监管信用评级机构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 刘欢 王建华 査文晔)北京的分析人士22日指出,中国明确支持G20多伦多峰会深入研究加强监管信用评级机构,是推进金融监管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所采取的必要步骤。

    中国上周五表示期望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多伦多峰会在继续推进金融监管改革、尤其是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等五方面取得积极、务实成果。

    中国外交部、财政部及央行官员上周在外交部举行的有关媒体吹风会上指出,应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减少对外部评级机构的依赖。

    长期以来,信用评级在当代国际金融体系中拥有强势地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评级就无法进入国际债券市场。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以美国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为代表的信用评级机构“权责”失衡、缺乏透明度、深度介入利益冲突等弊端充分暴露。

    中国社科院金融金融市场室主任曹红辉指出,由于美国经济独大、美元占据主导地位、政府扶持及先发优势等因素,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垄断了国际信用评级行业,对全球金融货币市场拥有绝对支配地位的定价权和话语权,站上了国际金融体系甚至经济体系的权力之巅。

    三大评级机构的真正特殊地位还在于其拥有法律免责权,即使有意误导了投资者,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也不会被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指出,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服务,对全球金融产品价格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但它们本身又是私人机构,不排除它们为了盈利目的,歪曲评级结果,误导投资者,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
    他表示,评级机构的盈利模式与众不同,评级机构的收入是证券发行总量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证券发行量越大,它们收入就越高,因此,自然就有强大动力去配合投资银行出售尽可能多的债券。

    “评级机构使用的模型依赖于一定的假定、系数和其他参数。这些参数有可能是主观的,不排除一些评级机构在进行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和公司信用评级时带有偏见。”向松祚说。

    此外,鉴于三大评级机构的垄断地位,即使其信用评级失实得离谱,投资银行和其他证券发行机构或承销机构也不能撤换它们。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备受批评。批评者认为评级机构在危机爆发前错误地对许多房贷抵押债券给予高评级,而危机爆发后迅速下调评级又加剧了市场动荡。美国国会也认为,由债券发行方支付评级费用的行业模式也存在利益冲突问题,亦即评级机构可能为了获利而故意调高评级。

    美国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负责人将穆迪形容为“3A工厂”。在2000年至2007年期间,穆迪共给予了4万多项抵押贷款相关资产3A评级。为此穆迪此项业务的营业收入从2000年的6亿美元暴涨到2007年的22亿美元。

    除因明显违背利益冲突原则而备受指责外,评级机构在提示信用违约风险方面经常性的行动迟缓也受到强烈批评。例如,希腊债务问题由来已久,但在相当长时期内,评级机构认为希腊国债是相对较为安全的投资产品,而当市场担忧开始加剧之际,评级机构却接连发出危险信号,进一步助长了市场恐慌情绪,导致危机升级。

    由于评级模型、数据来源并非完全公开,信用评级机构在对错综复杂的金融产品进行评级时缺乏透明度,总是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也是让很多人对它们持批评态度的原因之一。

    因为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不足,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的表现又实在难以令人满意,近来国际上要求加强对国际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与规范的呼声日盛,一些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纷纷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改变目前这一局面。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向公众呼吁,信用评级机构反映的是它们在市场上收集的信息,但“不能过于相信它们说的,尽管它们有它们的作用。”

    法国总统萨科齐和德国总理默克尔21日联名致函加拿大总理斯蒂芬·哈珀,呼吁加强对国际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与规范。他们认为,这一行业目前缺乏竞争,二十国集团应要求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采取措施,引入竞争机制。此外,国际信用评级业的从业准则中应增加评级结果公布时需考虑公布方式和对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等相关条款。

    欧盟委员会本月初出台立法建议,要求建立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以进一步严管评级机构。欧盟还将考虑推动自身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壮大,与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相抗衡,或者由独立的公共机构参与信用评级。欧洲争夺信用评级话语权已箭在弦上。

    曹红辉指出,与欧洲相比,中国信用评级领域更是弱势群体,极度缺乏话语权。“面对这种局面,中国除了需要慢慢培植本土的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对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限制它们过大的权力,督促它们承担更多责任。”

    向松祚表示,加强对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是推进金融监管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之举。他认为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首先应该把评级模型、数据来源公布,以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其次要讲清楚收费模式,让公众清楚它们赚钱和评级有无利益冲突,第三就是要建立赔偿机制,让投资者被严重误导后有权利要求赔偿。

    数据显示,三大评级机构占据了中国市场份额的60%以上;虽然中国本土评级机构数目众多,但是规模偏小、经验较少,而且中诚信等多家大型评级机构都有穆迪等外资评级机构参股。上述专家们坦言,中国新兴的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和有百年历史的全球三大评级机构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中国要想培养出本土的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就要对外国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进行约束和监督,不能放任它们收购、兼并中国本土的信用评级机构。另外,中国本土评级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金融市场成熟健全的大环境,需要逐步完善中国相应的法律、会计等配套体系。”向松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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