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开始申报

中国企联业字[2008]2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企业团体,有关企业: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国务院2008工作要点》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行业信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作为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正式确定的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已经连续开展了2006年度、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水平,中国企联决定开展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活动,评价和表彰中国最佳诚信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评价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

二、评价内容

依据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注重企业综合素质、诚信理念创新、诚信制度建设、诚信实践与成效等。具体包括:

1.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大,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业中处于或接近领先水平,有较高的资质、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

2.企业诚信理念

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企业诚信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设立专、兼职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员工雇佣调查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推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建设;制定并执行员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信用评估考核制度。

4.企业诚信实践

坚持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在行业及社会上有较高的认知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员工、债权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坚持推进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并取得成效;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资源、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企业认知度及公共记录

企业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财政、质检、环保、公安、海关、消费者协会等各有关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获得有关机构的表扬和奖励;第三方信用评级和评估成绩良好。

三、评价程序

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价包括:申报、评审、宣传、推广和监督四个阶段。

1.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及各全国性企业团体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价;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可以自荐,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企业限5家以内,中心城市企联限2-3家。

企业可向中国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索取申报表,也可登陆中企联合网www.cec-ceda.org.cn下载,请于2008年7月1日至9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评审

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申报企业的实地调查,与交易关联方信息、消费者反映、部门监管信息等进行比对,核实相关信息。

评价委员会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企业综合评定,并确定2008年度“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初审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初审名单。

初审名单确定后,通过中国企业报和中企联合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最终审定后确定成为2008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

3.宣传和推广

召开全国企业诚信建设大会,表彰2008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按照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发布行业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统一样式和编号方法的通知》要求,为当选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

中国商业欺诈网、中企联合网和中国企业报等媒体发布2008年度诚信名单,宣传推广其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

编辑出版《全国优秀诚信企业成果集(2008)》,全面展示、总结和推广获奖企业的经验。

向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推荐,使中国诚信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中国企联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领域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4.监督

获得“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企联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中国最佳诚信企业”或“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的称号。

四、评选管理

中国诚信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管理、监督机构中国企联。中国企联设立由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所、学术研究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专家组成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中国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办事机构为其办公室,设在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

五、申报材料

1.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2.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报告申报企业要按照评价内容,对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情况以及典型经验作全面的总结,突出特色、简明扼要,字数5000字左右

3.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补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以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省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008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图片材料。能够反映企业产品、服务特色,生产经营全貌,代表企业形象的照片、图片资料。

以上材料请使用标准A4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补充材料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超、邵红亚、梁 忻

电  话:(010)68430086、68701088

传  真:(010)88420847

E-mail:machaocec@yahoo.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1号办公楼401室 

邮  编: 100044   

中企联合网:http://www.cec-ceda.org.cn

附件:2008年中国诚信企业申报表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