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召开

        5月24至2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07年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流地方信用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来自中宣部、发改委等十几个部门和二十多个省区市的代表,以及信用领域专家学者、信用服务行业从业人士共100多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几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进展,地方政府认识到位,行动积极,探索了不同的建设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信用分类监管,通过信用信息的应用,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诚信宣传教育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全社会信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和信用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初步发育。会议认为经过这几年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社会信用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条件日趋成熟。

  会议提出,当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当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争取地方政府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真正抓起来;二是打破信息封锁和垄断,实现信息公开和共享;三是加快信用立法和标准化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五是扶持信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其执业行为;六是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继续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形成“守信光荣得利,失信可耻受损”的社会氛围。

  与会代表着重指出,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认识和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地方、部门先行先试与形成全国统一模式和体系的关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条块关系;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的关系;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的关系。

  全国整规办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同志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陈小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